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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九章 比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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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金瞳觉得自己真是倒霉透了!

    因为被族中琐事烦得透不过气来才逃到人界。本以为终于可以安静的看书品酒,过上悠闲自在的日子了。谁知一时好奇,想去看看这个路上听说的“十分了得”的悍匪,顺手便救了个小姑娘回来。本想着待天亮她醒了便自会离去,自己的生活不会受到什么影响。

    哪知待金瞳天明醒来,却发现这小姑娘仍在地上躺着,口中不时发出含含糊糊的呻吟声。伸手在她额头上试了下,烫得吓人。

    你说你好歹是修真之人,怎么这么容易就病倒了呢?若说放任不理,这小姑娘多半就得烧死。金瞳只是不喜与人嗦,但要让他看着这么一个花朵般的小姑娘病死,他自也做不出来。

    金瞳博览群书,医术自然不在话下,稍一分析便总结出了病因:林碧瑾多半是中了那大盗的蚀骨散,本就气血虚弱,自己将她带到山洞又随手便扔在洞内,离篝火有些远,是以夜里才着了凉。

    金瞳挠挠头,这么说起来她这病自己还真有那么一点点的责任。

    “人类真是麻烦!修真者的身体都这么弱。若是我们妖族,就算是最弱的低等妖族,在野地里随便躺一晚,都不会生什么病。”

    话虽如此,金瞳还是找来水和毛巾给林碧瑾降温,又一大早出去给林碧瑾采了些对症的草药回来。谁知喂药的时候,这小姑娘竟然死不张嘴。金瞳无奈,只得将她抱在怀里,一手拿着药碗,一手像诓小孩似的轻拍她的背脊。好在这招居然有效,林碧瑾真的将药全都喝了下去。

    金瞳刚松了口气,哪知这小姑娘竟然伸出双手便环住了他的腰,口中含糊不清的喊道:“爸爸!爸爸!好苦啊!”吓得金瞳高举双手,半晌不敢动弹。

    林碧瑾迷迷糊糊的说了一阵,身子一歪,又倒在金瞳怀里睡了过去。看着她撅嘴蹙眉的可爱睡颜,金瞳心中柔软的地方忽然被触动了,从储物戒中取出一张绒毯细心的盖在了林碧瑾娇小的身子上。

    金瞳取出平时看的书,想借看书来整理下自己有些乱七八糟的情绪,却发现今天竟然一个字也看不进脑子里去。呆呆的看了一会林碧瑾的睡颜,金瞳添了些柴,也靠着洞壁沉沉的睡了过去。

    “前辈!您……谢谢您!又救了我一次!”

    “别叫我前辈了!我其实没那么老,你叫大哥吧!”

    “大……哥!”

    林碧瑾低低的叫了一声,声音小得只有她自己才能勉强听见。金瞳心下奇怪,这小姑娘昨天看起来还挺洒脱活泼的,怎么这病了一场就扭扭捏捏了呢?

    林碧瑾的心里此时却正转着奇怪的念头:他让我叫他大哥!是了!我昨天猜的果然没错,他一定是对我有意思,不让我叫他前辈就是想先在辈分上和我同辈。对了!有些人家里妻子便是称呼丈夫“大哥!”的,他一定就是这个意思!哎呀!我刚才怎么就叫了他了呢?得赶紧补救。

    “大哥!我看您那天使的剑法挺厉害的,您能教教我吗?要不您收我为徒吧!”林碧瑾赶忙转移话题,心道:我让你收我为徒,就是告诉你你这么老了,就应该高我一辈,别想着套套近乎就可以老牛吃小白菜了。

    “我……这个,我这剑法你学不会的。”

    林碧瑾心下更是确定了金瞳必是对自己有企图,心道:虽然我学的只是凌天剑法,但好歹是学剑之人,这世上哪有什么剑法是学不会的?他定是转着弯在说他这是家传的剑法,不能传给外人。要想学他这家传剑法,当然就得跟他做一家人了。

    想到此处,林碧瑾觉得虽然“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。”但像金瞳这样死缠烂打,真是将那晚他救自己时的世外高人的形象给破坏殆尽了。但转念一想,人家救了自己的命,还是连着救了两次,若要生硬的拒绝,似乎还真有些说不出口。但若说嫁给他,俩人话都没说几句呢,又怎么可能?

    “大哥何须如此?大哥两次救了碧瑾的性命,碧瑾不是忘恩负义的女子,他日自当报答。但您对碧瑾的这番心意,碧瑾却不能答应。”林碧瑾是那种冲动的性子,心中想着,嘴上便说了出来。

    说到这,林碧瑾看着对方那大吃一惊的呆样子,觉得此人倒不是那么讨厌。又想自己除了一柄长剑外身无长物,虽说自己不是那种言而无信之人,但这样一口回绝,只说日后报答,似乎倒真是自己不知感恩。也罢!便给你一个机会!

    “林碧瑾也不是势利的女子!我的夫婿,不求富甲天下,权倾一方,但须得是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好汉。待我病好之后,大哥若是有意,可与我比一次剑。若是碧瑾输了,便……那便遂了大哥的心意罢!”

    “啊?!”金瞳可被这话给吓了一跳,怎么说着说着,听这小姑娘意思是要嫁给我?金瞳看着自己刻意低调的装扮,颇有些自得的想着:哥都已经这么低调了,怎么还有美人哭着喊着要嫁我呢?人长的帅实在是没办法啊!

    虽然不知道林碧瑾怎么会误会自己想娶她,但金瞳即便有些书呆气,也知道现在若解释说自己绝无此意,一定会伤了对方。况且自己如今虽逃开了族中那些烦人的家伙,但有时候长夜漫漫着实寂寞。要真有这么个可爱的小姑娘跟自己一起花间论剑,月下共饮,想想还真是有些期待。

    “现在别说这些,先专心把伤养好再说吧!”总之,出于种种原因,金瞳并没有解释什么,而是默认了林碧瑾的话。不知是不是真的因为存了别样的心思,金瞳越发的觉得林碧瑾虽然愣头愣脑,但却十分质朴可爱,是以对她照料得愈加细心周到。

    林碧瑾每日就是练气习剑,认真的准备起即将到来的“比剑招亲”来。

    林碧瑾的病只是普通的伤风,来得快去得也快,服了药出了几身汗,便好得七七八八了。反倒是那晚中的“蚀骨散”药性歹毒,余毒难清。好在金瞳医术高明,汤药针灸双管齐下,到第十日上,林碧瑾便觉得自己的真气已经恢复如初了。

    察觉到自己功力恢复,林碧瑾也不扭捏,提起长剑便出了山洞,回头道:

    “大哥!多谢您这些天的照料,碧瑾已经全好了。现在便请教大哥的剑术吧!”

    金瞳本就厌烦那些人说话总是喜欢绕来绕去,林碧瑾风风火火的急性子,反而正对他的脾气。当下,金瞳也不说话,拿出长剑便跟着出了山洞。

    此时正是午后,外面阳光甚好,二人也不多话,各自行了一礼,都拔出剑来。林碧瑾见对方并不出招,想来是自恃身份剑术,于是也不客气,道声“小心了!”,长剑化为一团白光,疾向金瞳攻去。

    金瞳是鹰妖族不世出的天才,鹰族本就是妖族中的强战种族,战力强横,尤其身具飞行天赋,战术多变,令敌人防不胜防。金瞳不但将本族的祖传功法练得炉火纯青,更是涉猎广泛。

    猿魔剑法无需种族天赋配合,只需一把剑器,配合专门的妖气心法便可以修炼,且变化多端,威力奇大。金瞳曾经一度对这门剑法十分痴迷。盖因金瞳觉得鹰族天赋的鹰爪功威力虽大,却没什么技巧,也不够美观,反而是变化繁复的猿魔剑法更对他的胃口。是以他剑上的功夫还胜过了自己本族的鹰爪功。

    既然习剑,金瞳自然知道神剑山庄《凌天剑法》之名,只是一直无缘见识。如今林碧瑾将这一路威震天下的剑法使将出来,只见剑光霍霍,法度严谨,精微奥妙,确是名家风范。

    有句话叫只有“偏执狂才能成功”,金瞳虽不是偏执狂,但对剑术确有着近乎偏执的狂热。见对方剑术了得,也不以功力取胜,将自身功力压制到与林碧瑾相同的水平,展开剑术便与她认真的斗起剑来。

    如此一来,二人功力相若,比的便是剑术和对剑意的理解领悟。二人皆是剑术天才,而《猿魔剑法》和《凌天剑法》又各是人族和妖族传承最久的精妙剑术,这一番斗剑竟斗了个旗鼓相当。

    二人皆是爱剑成痴之人,一剑在手,一切杂念尽皆抛开,都是全力出手绝无半分相让,你来我往的直打到日薄西山,仍是平分秋色,难分轩轾。

    “痛快痛快!今天便到这吧!咱们好好歇一歇,养好精神,明日再来比过。”金瞳见天色已晚,攻出一招后趁林碧瑾回剑防守,便闪身退开,收了剑势,大声说道。

    林碧瑾也知以二人的剑术,一时之间无法分出胜负,于是也跟着收了长剑,随着金瞳回了山洞。

    金瞳喜好美食,烹饪手段更是了得。初时林碧瑾还想帮帮忙给他打打下手。但吃过几次金瞳整治的美食后,她便放弃了,知道自己的手艺实在拿不出手,便由得金瞳张罗饭食。

    都说要捆住一个男人,就要先捆住他的胃,其实这话对女人也同样适用。林碧瑾虽不是贪吃的女子,但金瞳每天换着花的整治美食,还是让她吃得十分的畅快。心中更是暗想,这个大叔其实也挺适合居家过日子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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