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5~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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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5

    刘子亮第一次参加足球社的活动,就被人赞他「好波」。

    话说他们这批中一新生,首先要做的就是围着操场跑,当然了,旧社员也得一同奔跑。但接下来的操练,就只有中一新生才要做。他们首先要练习来回跑,接着做基本功训练,如互相传球、控球、盘雪糕筒等,足球社想不到原来有很多球,供社员们作训练之用。

    中一生完成了所有动作后,社长冯云彪向众人宣布:「刚才的只是热身,接下来,我要看看你们中一新生的球技,到了哪一个地步。不过首先,让我介绍我们的教练和顾问老师。」

    等介绍完后,冯云彪把二十三名新收的中一社员分成两队,其中二十二人有份上场比赛,余下一人只能暂时作旁观,又找了一个中六学生作球证。然后,中一新生的一场对抗赛,立即上演。

    说明是中一学生,那球技和意识就真的不怎么样,尽管他们都是有心人,很喜欢踢球,所以才加入足球部,但大部分人的水平,依然停留在小学阶段,无论走位、传送和射门,都有欠火候,旧生们看得直摇头,有些更是笑不可仰,好象在看一场滑稽表演一样。

    在一众新生当中,刘子亮予人眼前一亮的感觉,他的技术和足球意识,都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,在那班中一新丁当中,很是突出。他的走位灵活、传球准绳、射门亦有角度有力度,像模象样,踢来有板有眼。旧生们也开始留意到他,开始讨论他。有人认得他是去届小学校际联赛冠军──信仪小学的成员,于是,刘子亮的名字就这样在足球部传开了,有人赞他「好波」,说他可能是保禄书院未来的新希望,看他一下假脚、一下插花、一下妙射,全部都很有功架,可说是有姿势有实际,而他时常作出个人突破,更是难得一见,渐渐地,球赛好象由他来主导了。

    然而,有人看了一会,觉得他很「独食」,只会作个人表演,不喜欢与其他队友合作,纵使有些技术,却少了一份团队合作精神,而以他那个人中心的踢球方法,绝对不会为球队带来任何成绩。

    但世事无绝对,尽管刘子亮那一队先落后一球,其后却扳回一城,他在临完场一刻,更把握仅有机会,把皮球送进网窝,绝杀对手。虽说只是一场练习赛,不过参与的二十二位中一新生,都是非常认真的,总想展现实力,期望得到前辈学长们的赏识,以后好有出场机会。当中,刘子亮在旧生的圈子里,引起了讨论,有人夸他技术好,但更多的人认为他太个人主义,只会把进攻节奏拖慢,不太适合作为重心球员,虽然小胜一球,却只是因为对面那队中一生太幼嫩,他才有机会得手,若到正式比赛,他的踢法只会事倍功半、徒劳无功,现代足球讲求团队精神,这才是争胜的不二法门。就这样,刘子亮的名字,在校内不胫而走。

    社长冯云彪是一个好领袖,也很爱才,对于刘子亮,他有心栽培,虽说他的踢法太「独食」,但冯云彪明白他是有天分的,将来或许是球队的栋梁。冯云彪明白到这点,开始对刘子亮作出针对性的训练,好磨练他,令他更趋成熟,并要他摆脱个人主义的踢球风格。于是,冯云彪要刘子亮在练习赛中,充当后卫,如此,他便不可能再独食,在后场扭波,实属不智之举,根本没可能把球送上前场,要知道,传球永远快过盘球推进,社长的意思是要训练刘子亮多作传送,而作为后卫,刘子亮更能综观整场赛事,改进意识,达致加强球赛阅读能力的良好效果。

    说回刘子亮,他早已习惯了个人主义的踢法,也很自信,甚至于自负,他一点不明白社长的用意,自己明明是个充满入球能力的中场球员,像美斯或C朗一样,怎么要他踢起后卫来了?这不是在大才小用吗?不明白社长的苦心,甚至曲解成是有心刁难,刘子亮一气之下,找社长冯云彪理论。

    「你要么继续踢后卫,要么走人,就这么简单。」冯云彪只淡淡然说上一句。

    刘子亮毫无办法,社长完全了解他的心理,他压根儿不可能离开球队,是不舍得,他只能服从,继续踢后卫。不过也只是暂时性的,可他不太了解。

    6

    足球部经常举行对抗赛,刘子亮加入以来,也参加过不下二十次。比赛通常都是高年级对高年级,低年级对低年级,当然也试过高年级对低年级,但由于实在是强弱悬殊,所以不常有这种赛事。

    这天,刘子亮又参加了一场中一生方面的对抗赛,他仍然司职后卫,本来他是中场球员,却被社长编作后卫,目的是要训练他的球赛阅读能力,以及摆脱个人主义的踢法,可是刘子亮并不明白社长的苦心。社长也是校队的队长,他跟教练及顾问老师一致的意见,认为刘子亮的确是个可造之材,可惜太过「独食」,于是以贬他作后卫来磨砺他;所谓「玉不琢不成器」,队长期望刘子亮这块璞玉,在比赛的磨洗下,日子有功,终能发出耀眼的光辉。

    可惜刘子亮一点不明白队长的苦心,只一厢情愿地认为他是忌才,才会把他贬作后卫,不让他有发挥的机会。又或者队长只是一个庸才,一点儿不「识货」,把他这块好材料给埋没了,葬送了。刘子亮徒叹:「怀才不遇」。

    但无论如何,刘子亮舍不得就此退队,他对足球,仍抱有万二分的热诚,他不想就此认输,认为只要留下来,就会英雄「有」用武之地,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嘛!当然了,队长也看准他这点,懂得他的心理,才不怕他退队。队长就是因为爱才,才设法磨练他。

    日子一天一天过去,时间悄悄地滑走,转眼已过了半年,刘子亮在球队中,依然担任后卫。他曾试过在学界联赛中出场,有时候,有些无关痛痒的赛事,到了垃圾时间,教练都会换新人出场,吸收吸收经验,在那些时候,教练会委派刘子亮当中场,实在让他既兴奋又疑惑,不晓得教练的用意。教练其实是想给他机会发挥所长,日后,他还是会以中场球员的角色,去为球队争胜的。

    保禄书院有一队啦啦队,每当校队比赛──足球、篮球或排球共用一队啦啦队──她们都会负责为他们(她们)打气。啦啦队共有十人,都是从中一到中六的女生,穿著粉绿色小背心、白色百褶短裙及粉红色球鞋,手执红绿两色的彩球,一边扬一边喊,总是卖力为球员加油。她们有「打底」(穿运动短裤)。

    当中,一名穿纯白色校服裙的女生,杂在啦啦队员之间,不曾喊叫过,只默默地坐在那儿。她披垂着一头美好的长发,样子并不算美人胚子,每当球队攻入一球,她总会笑逐颜开,表现亢奋,可是,从不见她站过起身、欢呼或什么的,每次只静静地坐着,跷着腿,轻轻地拍掌。

    刘子亮已留意她很久了,每次她都是这样,他不明白她是干什么的,又不是啦啦队员,怎么坐在啦啦队那边?还有,保禄书院不是规定女生要把长发束起来的吗?她怎么可以例外?都不见其他女生可以像她那样,披散着一头黑发的……不过,她这样披泻着像瀑布一样的黑色长发,确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感,她的纤弱,她的静默,在一众活泼的啦啦队女生当中,有一种病态的、沉静的美,教人打从心底涌出一份怜爱。

    而每次,当比赛结束后,她总是跟当中一位啦啦队员,携手离去。

    沉静腼腆的女孩子,给人留下印象,她的同伴则是活泼好动的啦啦队员,性格成鲜明对比,作风迥异,却能成为挚友,好一对相映成趣的活宝,刘子亮如此认为,对她们有了一份好奇。

    7

    保禄书院举行一年一度的音乐比赛,分为高级组及低级组,高级组由中四至中七学生献艺,而低级组则由中一至中三表演。其中,又分成乐器及歌唱部分,乐器方面较多人选钢琴,当中也有小提琴、结他等演出。

    参加歌唱比赛的学生人数众多,除了独唱,也有合唱,都是一些时下的流行曲,也有一些校园歌曲或民歌。之前已进行过淘汰赛,现在进入决赛的学生,都具备相当水准。

    以一所中学来说,学生的歌唱水平,应该不会高到哪里去,可是相比起时下的商业歌手,学生们也有他们本身的优点,甚至卖点。现在卡拉OK流行,不少同学都练就了一身好本领,无论技巧或艺术性,都练得有板有眼,唱功比起歌手们,真的有过之而无不及,兼且有心有力,挥洒着青春的汗水,比起商业歌手,他们更添一份青涩动人的生命力,总让人感受到一份充满能量的赤诚。

    当中更有些学生,自己作曲及填词,弹奏起结他,自弹自唱,非常有天分。

    刘子亮当然也在观众席间,对于音乐,他自命是个门外汉,平时顶多跟同学们下下卡拉OK,至于唱得如何,他也不是很清楚,毕竟只是「柴娃娃」地玩玩便算,也没去深究。他始终是时下年青一族,对于流行音乐并不抗拒。

    音乐比赛之中,歌唱部分通常都是时代流行曲,但在乐器演奏方面,则以古典乐为主。乐器比赛的时间到了,首先出场的,是一位小提琴演奏者。乐器演奏并无高低年级之分,首先出场的那名学生,明显是个低年级的同学,拉起小提琴,他的表情生硬,把弦不准,有轻微的走音现象。拉完了一首古典乐的一小节,他一手提弓一手提琴,向台下的观众鞠躬,观众循例报以掌声。

    然后,司仪宣布出场同学的名字,她的名字叫温绮琪,读中一丁班,表演钢琴。

    温绮琪甫出场,刘子亮即目不转睛地盯着她,她就是那个时常在足球比赛之中,披散着一头漂亮黑发,静静坐着看球赛的女生。原来,她叫温绮琪。

    温绮琪首先向台下鞠躬,然后坐到位子上,一双纤细的手放在琴键上,手指轻轻触键,开始弹奏一首练习曲。温绮琪的手指纤幼修长,在琴键间急踪疾跃,「叮叮咚咚、叮叮咚咚」,一连串美妙的音符,就在她的弹指之间流泻.出来,轻飘进刘子亮的耳朵里。这时候,仿佛全世界就只剩下他们俩,一个在弹,一个在听,身旁其他人物,全化作虚无,眼前的世界,只有他们两个。

    温绮琪弹得很投入,身体带着轻微的抖动,前俯后仰地触动着琴键,弹琴时长发飘逸的神态,撩动着刘子亮的少男情怀,很迷人,很吸引,很好看。

    一曲既终,温绮琪从凳子上站起身,向台下鞠躬致意,掌声如雷。

    刘子亮则仍然陶醉在她的演出当中,毋宁说是沉湎在她的动人姿容下,不能自拔了。

    然后,司仪宣布另一位表演者的名字,是同样来自中一丁班的程思嘉,亦是演奏钢琴。刘子亮认得她是温绮琪的死党,那个常常跟她在一起的啦啦队。

    最终结果,程思嘉得到乐器组冠军,温绮琪得第二,同样压倒了高年级的学姐们。

    相比起温绮琪,程思嘉的钢琴造诣可能更胜一筹,然而留在刘子亮心坎里的,却只有长发撩动的温绮琪,他委实太喜欢她的那把乌亮黑发了,如夜一般漆黑,而含蓄内蕴、耐人寻味;她的一双眼睛,黑白分明,如夜空中的朗星,点亮天边,像有洞悉世间一切事物的智慧。